基建知识

建筑物抗震设防原则

凡处地震地区的建筑物的设计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进行设计,以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建筑抗震设计的基本思想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通过结构工程师的计算与设计,采取各种相应的构造措施,保证建筑物在遭受设防烈度以内的地震作用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与变形能力,保证建筑物内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减少各种直接和次生的灾害损失。 

地 震 基 本 知 识 

地震就是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地面运动。 

依其成因,地震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火山地震、陷落地震和构造地震。其中以构造地震为数最多,约占地震总数的90%以上,而且其能量大,涉及面广,破坏性极大,它是建筑工程设计中须重点考虑的因素。 

地震在地壳深处的发源地,称为“震源”,由地表算起的深度称为“震源深度”,震源深度在60km以内的地震称为“浅源地震”。世界上绝大多数地震都是浅源地震,且震源深度多在5~20km范围内。因其震源浅,故波及范围较小,但其破坏程度大。 

地面上与震源正对着的地方称为“震中”。震中附近地区称为“震中区”,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地区称为“极震区”。多数情况下,震中区与极震区大体上是一致的。 

“震级”是表示地震本身大小的一种量度,它与震源发出的能量大小有直接关系,震级每增加一级,地震能量约增加30倍。 

“地震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表和各类建筑物遭受某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发生一次地震,震级只有一个,但因震中周围地质条件的不同和距震中远近的不同,而会出现多种不同的烈度。即建筑物所受到的地震影响不同。

“基本烈度”是预测某一地区在未来一百年内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一个地区作为建筑物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基本烈度。例如北京地区处于华北地震带,其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