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实行业主招标投资包干财务管理的通知 厦财建〔2007〕15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实行业主招标投资包干财务管理的通知

厦财建〔200715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试行业主招投标投资包干制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技术创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现将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试行业主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包干有关财务管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施工招标控制价审核问题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确保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和工程质量,业主单位有关施工招投标控制价应报送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确定。
二、关于业主投资包干核算范围问题
业主投资包干核算范围指业主单位通过招标获得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包干的项目。业主单位另行承接的业主招投标项目附属工程,以及遇特殊情况需变更项目原投资方案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业主单位按市财政审核中心施工图预算审核确定的投资额(工程直接费用)实行投资包干,并纳入业主投资包干结余核算和分配范围,其余相关规费(项目间接费用)按规定标准进行控制实行按实结算。
特殊情况是指:(1)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引起建设方案重大变动;(2)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3)政府规划有重大调整。
三、关于项目竣工决算审核问题
根据市财政投融资项目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业主招投标项目竣工决算应报送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确定。
四、关于业主单位建设管理费的提取问题
业主单位建设管理费已在业主招标投标价中列支,经批准增加投资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经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五、关于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审核问题
为降低业主招投标项目财政融资成本,业主招投标项目由市财政根据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项目实际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六、关于投资包干结余确定问题
业主招投标中标价或施工图预算包干价和经审批增加投资的项目结算价之和超出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确定的项目竣工财务结算价的部分为该项目投资包干结余资金(不足部分体现为亏损)。
七、关于投资包干结余资金分配问题
业主招投标投资包干结余资金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后,40%转增国有资本金,其余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八、凡2003年以来实行业主招投标项目投资包干的单位其财务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财政 投融资 财务 管理 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 200721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