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1〕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目标。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师生员工最直接,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形象,直接影响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加快推进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校党委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师生员工满意工程。
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主体
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是指直接面向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的单位、部门和工作窗口。各院党委、各党总支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和服务内容,确定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部门、窗口、岗位及人员,并于2011年10月底前将参加名单报送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
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从各自职能特点出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
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师生员工,感情上贴近师生员工,工作上为了师生员工,使为民服务成为自觉的行动。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积极促进服务态度和服务作风转变。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党员队伍,以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提高,带动本单位本部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平服务,公开办事。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规范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落实部门首长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服务承诺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
解决突出问题,回应师生期待。认真倾听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努力满足师生员工合理需求,增强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载体
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设计活动载体。
深入推进“三亮”活动,接受师生监督。一是亮标准。推行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提高服务事项透明度。二是亮身份。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工作牌、服务卡,设立党员公示栏、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职责,树立党员形象。三是亮承诺。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办公桌台签、网络平台等,公布服务承诺内容、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积极开展“三比”活动,确保争创实效。一是比技能。结合部门性质、岗位职责和业务内容,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争当岗位能手。二是比作风。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比业绩。开展满意窗口、岗位先锋、服务标兵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认真组织“三评”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群众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网上投票、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的即时评价和在线评议,及时做出意见反馈,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二是党员互评。利用年度工作考核、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自评、互评,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改进和提高。三是领导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五、“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院党委、各党总支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特点,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活动载体和工作要求。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要列出具体服务项目、服务措施和目标任务,并以为民服务为重点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指导联系单位开展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服务部门、不同类型窗口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分别提出争创的具体要求。教学科研单位要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上下功夫;党政管理部门要在提高队伍素质、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效能上下功夫;直属单位和资产后勤部门要在增强保障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深化党群共建。要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注意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优势和作用,结合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和“模范教工小家”、“五四红旗团组织”、“巾帼文明岗”等品牌活动,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注重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宣传栏等作用,努力营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优秀服务标兵”等推荐评比活动,深入挖掘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优秀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
构建长效机制。要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方式方法,注意总结经验规律,把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成功的经验长效化。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推动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努力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