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各院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和中共教育部党组、福建省委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以“传承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充分发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作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员工集中学习宣传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兴起活动热潮,形成示范导向。
    二、活动安排
         1.召开弘扬雷锋精神座谈会。围绕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3月5日前后组织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引导师生员工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坚定理想信念,铸就精神支柱,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展“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形势政策报告会。以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学习雷锋精神为主要内容,邀请理论报告员、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为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宣讲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当代雷锋式模范人物,让雷锋精神深入人心。
         3.开展学习雷锋精神读书、演讲活动。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温经典、感悟雷锋”读书会,撰写读书心得,交流学习体会。依托青年马克思主义研修班,面向全校青年学生开展“让雷锋精神在青春中闪光”主题演讲活动。
         4.开展“学雷锋”校园公益活动。动员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组织重点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动员广大青年参与校园保洁、植绿护绿、关爱校内空巢老人、便民服务等公益活动;组建“校园文明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文明劝导、禁烟督导等活动,维护校园良好环境;倡导校园“微公益”,引导青年从小事做起,积极创建文明教室、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
         5.开展“学雷锋、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互助的志愿服务精神,动员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组织党员、团员深入社区、小区、敬老院、福利院,集中开展尊老扶幼、法律援助、科普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组织我校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帮扶,开展献爱心活动。
         6.组织“当代大学生如何传承与弘扬雷锋精神”调研活动。以问卷调查为主要方式,开辟网上调研窗口,广泛发动青年学生积极参与调研,探讨雷锋精神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内在联系,探讨新时期大学生传承与弘扬雷锋精神的新载体、新途径。
         7.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雷锋、“当代雷锋”郭明义以及校园内外涌现出的当代雷锋式模范人物为重点,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先进人物专访、举办“不朽的丰碑,永远的榜样”海报宣传、建立“做永远的雷锋”网络专栏等各种方式,强化师生员工对雷锋精神的追忆,深化对弘扬雷锋精神的认识,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践行雷锋精神。
         8.健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校党委将于近期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我校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三、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校党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迅速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高潮。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
    各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党委宣传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