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基建处全体员工围绕“严以用权,规范规矩”开展“三严三实”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议由骆宏副处长主持,监察处副处级监察员房太伟督导本次学习研讨。
首先,张晓云副处长作了专题发言,她谈了个人对“严以用权”的认识,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她认为,要做到“严于用权”,必须做到以下三点:第一,依法用权,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任何时候恪守权力的界限,不以权谋私,不越红线,不乱规矩;第二,谨慎用权,行使权力之前应多走访调研,对各方意见兼听并蓄,同时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对权力怀有一颗平常心;第三,阳光用权,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制度管权,时刻接受各方面监督。
随后,张建霖校助从“严以用权”的角度谈如何做个好干部。他指出,“好干部”的定义从革命时期到新中国时期都有不同的标准,在现阶段,好干部要在政治上靠得住,让人民信得过,具有“为民、务实、干净、担当”的品格,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在心中铭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铁律。
会上,张建霖校助带领全体职工学习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他要求全处逐一排查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廉政风险点,明确防控责任主体,并提出防控措施。在逐条列数包括未批先报、不按规定报批、程序不规范、项目管理混乱等问题时,张建霖强调一定不能轻视和姑息,要求每个员工对照自身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约束,务必肃清各种建设隐患和手续报批问题。
不仅仅是对领导干部,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活动对每一个人都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官不等于权,对于基建工作而言,有些岗位虽然不是官,但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却很有权力。每一个基建人都应该守纪律、讲规矩,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