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工程招标公告第
7.1款中“……;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08 月23日 09时00分,……”的字样更改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08 月 30日 09时00分,……”。
2.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358.61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2.5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14.58 ,浮动幅度值: -28%,即按厦门财政收费(下浮20%后再下浮10%) ;(2)基本设计收费: 114.58 元,其他设计收费: / 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14.58 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附加调整系数: / 。……”的字样更改为“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358.61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2.5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14.58万元 ,浮动幅度值: -28%,即按厦门财政收费(下浮20%后再下浮10%) ;(2)基本设计收费: 114.58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 万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14.58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附加调整系数: / 。……”。
3.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中“……;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08 月23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更改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08 月 30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4.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章第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1中“(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14.58 ,浮动幅度值: -28% ;(2)基本设计收费: 114.58 元,其他设计收费: / 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14.58 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附加调整系数: / 。……”的字样更改为“(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14.58 万元 ,浮动幅度值: -28% ;(2)基本设计收费:114.58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 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14.58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附加调整系数: / 。……”。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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