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附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第22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分项评审标准的安全员最低数量要求(人)中的“2(土建1人,水电1人)” 修改为“2” ,即安全员不设专业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第11页,“墙、柱面工程”清单第1条(清单编码020207001001)修改如下:清单数量改为1242.24m2,清单第(1)条数量改为1242.24m2,清单第(2)条数量改为1242.24m2,清单第(3)条数量改为3.3665t。
2、工程量清单第11页,“墙、柱面工程”清单第2条(清单编码020210001001)修改如下:清单数量改为896.42m2,清单第(1)条数量改为801.23m2,清单第(2)条数量改为95.19m2。
3、工程量清单第24页,“门窗工程”增加清单第51条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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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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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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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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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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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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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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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面灰色氟碳漆、10厚钢化热反射镀膜玻璃铝合金组合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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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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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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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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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面灰色氟碳漆、10厚钢化热反射镀膜玻璃铝合金窗 固定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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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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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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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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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面灰色氟碳漆、10厚钢化热反射镀膜玻璃铝合金窗 平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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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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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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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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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面灰色氟碳漆、10厚钢化热反射镀膜玻璃铝合金门 平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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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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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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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量清单第24页,“门窗工程”增加清单第52条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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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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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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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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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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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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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2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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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所有铝合金门窗及上部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面积范围内构造(含铝合金方管或衬钢)增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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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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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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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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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所有铝合金门窗及上部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面积范围内构造(含铝合金方管或衬钢)增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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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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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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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室内所有铝合金门、窗、组合门窗部分清单按施工图设计计算(该部分洞口范围内铝合金构造与其上部轻钢龙骨构造相连接计算)。考虑到其整体构造的稳定性,现采用铝合金构造中主要受力杆件竖向或横向构造(铝合金方管或衬)钢延伸至梁底或板底或两侧墙柱面。由投标单位自找专业资质在符合现设计的基础上深化设计并施工,综合由于接点及预埋件(含垫片、橡胶垫等配件)不详及设计考虑不全等因素,深化后施工图并经厦大设计院设计人员认可后并报原土建施工图审核单位审图合格,样品质量以设计院设计人员、监理、甲方认可为准。
三、其他
1、本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央预算内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充分认识并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对工程建设资金影响的准备,不得以此为理由影响工程进度。
2、发包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暂列金额为200万元,由发包人根据规定自行支配和使用。(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大学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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