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2011】厦大纪5号)的要求,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纪委、监察处定于2011年11至12月对全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学校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职能部门和单位。
各学院、研究院应提交自查情况报告及有关表格,纪委、监察处结合学校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以各单位提交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自查报告》和《厦门大学廉政风险点排查基本信息表》、《厦门大学个人岗位风险点排查登记表》为基础,检查各单位是否从管理事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从领导班子、单位、岗位三个层面进行排查。
三、工作方式与步骤
1.组织形式。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5个检查组,各组成员由部份校纪委委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受检查单位沟通联系。
分组情况:
第一组检查:基建处、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后勤集团、国际学院
组长:尤国顺,成员:吕子玄、邹海燕
第二组检查:招生办、考试中心、资产处、艺术学院
组长:林金枝,成员:黄鸿德、方惠玲
第三组检查: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管理学院
组长:孙 理,成员:王瑛慧、洪真裁
第四组检查:人事处、信息与网络中心、软件学院、体育教学部
组长:梁卫中,成员:林盛铨、黄旻敏
第五组检查:图书馆、资产公司、出版社、医学院
组长:苏子惺,成员:孙梓光、曾 铮
2.检查步骤。一是检查组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二是 检查组对照各单位所提交的材料,查阅相关制度、办事程序等。三是检查组与接受检查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应对本小组负责的复查对象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形成小组工作报告。各检查组择日集中向校党委(分管书记)汇报。
各单位应按照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有关各项工作。
中共厦门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 门 大 学 监 察 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