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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规划局启动第四轮规划行政审批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近日我局全面启动以“审批内容格式化、审批裁量权标准化、审批过程透明化、审批流程再简化”的第四轮规划行政审批改革。

审批内容格式化:在此次的改革中将居住类、工业类、公建类中涉及规划技术审查的内容、审查的依据和执行审批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格式进行固化,使规划技术审查的工作转化为可对照操作的范本,促进了规划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行。

审批裁量权标准化、审批过程透明化:在推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继续坚持公众共同参与的透明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项目主创设计师在技术审查中的参与作用,围绕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化审批表格中的各项规划审批指标进行核准。通过标准化、透明化管理引导项目设计人员遵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划部门与设计人员的联动作用,有效地推进了规划审批效能的整体提高。

审批流程再简化:一是将第二轮审批改革中对非新增用地建设项目实行“书证齐发”再次简化为“书证合一”,建设单位只需凭“规划设计条件批复”即可并联进行方案设计及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二是探索实施增加单体放样验线检查在窗口即时办理、当场发证的操作方式,通过规划部门提前介入与土地部门测绘单位联动,形成联合审查意见,实现了单体放样的工作承诺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提速为窗口即时办理。三是对在原有用地红线内公共市政项目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如改扩建道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绿化等公共市政项目,可不再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红线,建设单位只需凭项目规划相关手续及原有用地红线等即可申请办理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简化审批环节,使公共市政项目可以提前进行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