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关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就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暨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开展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福建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闽治建办〔20124号)要求,依据厦门市及我局“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方案”的工作安排,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244个工程项目(详见附件一),组织开展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上24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各自负责牵头组织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开展自查,由各建设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填写附件二,经自查未发现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填写“自查承诺书”;经自查发现有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单位,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形成“自查存在问题情况报告”。

二、各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自查情况填写“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表”(附件三),并将组织自查工作情况形成自查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建设单位715日前,将已填写好的并加盖各相关单位公章的附件二、附件三及建设单位自查报告送至我局专项治理办公室(建设大厦16楼),咨询电话 8123018

附件:1市建设与管理局2012年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清单

2自查承诺书、自查存在问题情况报告

3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友情链接